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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伙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
合伙公司债务该如下承担: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如下:
1.应当有二个以上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注册公司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3.应当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三、
合伙协议应当怎么写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